第一章编制依据及适用说明 1. 1 编制依据 (1) 分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。 (2)泰国及铁路总公司现行各类施工技术规范、安全操作规程、质 量验收评定标准及各类标准图集。 (3)泰国、铁路总公司、地方各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。 1. 2 适用说明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铁路江西段四电系统集成项目部一分部。 本制度与 上级公司、建设单位、路局发布的管理文件相冲突或有明确规定执行上级 文件的,以上级单位管理文件为准。 第二章 安全管理制度 2. 1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不断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,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 术理论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能,做好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,减少和消除不 安全行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、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 规定》以及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办法,制定本制度。项目部安质部为本制 度的归口管理部门。 (1)教育培训对象 1)项目部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初次培训不少于 32 学时,每年再培训 时间不少于 12 学时。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为泰国有关安全生产方针、政策、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、规程、规范、标准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安全生产技术、劳动卫生知识和安全文化知识;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、 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;事故现场勘验技术以及应急处理措施;重大风险源 管理与应急预案编制;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,典型事故案例分 析等。 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4 学时。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为泰国有关安全生产方针、政策、法律和法规 安全生产的新技术;安全生产技能培训;事故案例;安全管理规章制度; 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文化知识等。 2)项目部其他人员 重要工种(包括电工、焊工、架子工、机械操作工、起重工及各种机 动车辆司机等)除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外,每年仍须接受 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,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。 转岗、换岗的员工,在重新上岗前,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,时间不 得少于 20 学时。 3)作业队、班组人员 新工人(包括合同工、临时工、学徒工、学习和代培人员)在工作前 必须进行安全教育,且每年接受安全生产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15 学时。 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安全意识、与本单位生产活动有关的安全生产知识,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,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等。 (2)“三级”安全教育 新进场各类人员必须接受公司级、项目部(作业队)级、班组级三级 安全教育培训,初次培训时间不少于 24 学时,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,各级教育部门均应建立培训教育考试台账。 1)一级安全教育由项目部安质部代表公司对新入场人员进行劳动保 护、安全生产法规、方针、政策,本单位安全规章制度、安全纪律和遵章 守纪教育。主要介绍本单位工作性质和本项目生产特点、人员结构、安全 生产组织及活动情况; 主要工种及作业中的专业安全要求;现场危险区域、 特种作业场所,有毒有害岗位情况;常见事故和对典型事故案例的分析; 安全生产、文明施工、环保消防管理规定等。 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15 学 时。 2)二级安全教育由项目部负责对现场所有的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, 并结合施工性质进行安全规章制度、高空作业、现场安全用电、事故报告、 劳动纪律教育。主要介绍本作业队施工范围、工程概况、施工特点、作业 环境、危险区域、主要风险、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防范要点; 对典型 事故案例的分析,发生事故后的紧急避险措施和事故报告程序。时间每年 累计不少于 15 学时。 3)三级安全教育由作业队组织各班组具体实施,教育内容为现场安 全注意事项、安全技术操作规程、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、工具的性能和 安全管理使用的知识、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。重点讲解本班组的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要领;违章后的严重后果;发生事故后的紧急处 理措施和逃生方式;事故报告程序。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 20 学时。 (3)教育培训形式 1)入场安全教育 所有新进场的从业人员(包括管理人员、正式员工和劳务工、临时工 等)都必须进行入场教育、培训和考试,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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